五部门联合公布金融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强化监管防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五部门联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这一基础性法律旨在强化监管体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五部门于2026年3月20日在各自门户网站同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正式启动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该草案作为我国金融领域首部统领全局的基础性法律,系统整合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与实践成果,紧扣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将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为建设金融强国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草案共设11章95条,内容覆盖金融工作的根本方向、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构建、金融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金融产品与服务优化、金融市场功能完善、全面强化监管、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高质量发展与安全统筹、法律责任强化等多个关键领域。首先,草案鲜明确立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明确将建设金融强国作为立法核心目标,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其次,在中央银行制度方面,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完善货币政策框架,推动宏观审慎管理机制建设,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与整体金融稳定。再次,对金融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实施全程监管,规定设立及重大变更需经严格批准,确保行业规范有序运行。同时,草案注重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合规要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需求,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此外,草案着力优化金融市场体系,明确市场基本功能与交易原则,建立健全稳定机制,并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的风险管理与履约保障。在监管层面,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建立央地分工与兜底机制,完善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并对监管协同、履职保障及追责问责作出具体规定。风险处置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草案还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工作,同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监管,提升整体金融安全水平。最后,通过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形成强大制度威慑。
草案起草审查过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层次听取意见,包括地方、专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各方建议,对反馈逐条研究吸收,不断修改完善。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公开征求意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助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立法质量,更好服务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公众可通过登录相关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4月19日。

这一草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将为金融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